2008.05.28 13:37:00 
 零,或非如此不可 

研三的人在吼告别赛,两年前我们毕业,和他们干了一场,是在共青场,那次我脚伤未愈。一个多月前,罗老爷回家后,我第一次踢球,穿的是他的球星鞋,当天脚踝被踢然后扭伤,现在都还没痊愈。我很久没受过这样的伤了,现在踢球我都很会保护自己,上一次就是两年前,去校医院上药包扎折腾了半个多月。

哲学青年美好先生在豆瓣上恶搞我,还挖出我06年写的blog。其实清算起来,是我先搞他的,我把他当年校园卡金额高达四位数,引得无数人行注目礼的美事晒了出来。

这些用小潘同学的话来说就是“像个时光机”,一下子就让你回到从前。“那时候有多美,笑起来像一湖清水,叹息都那么轻微”,姜昕这女人唱得就有这么美。时间这玩意儿可以掩盖很多,如果不去揭它的话。有些东西总会捂着掖着藏得很深,就算最后你连藏的是什么都已经模糊,但那些最初的情感却依然清晰。

昨天一个人闷在屋子里看《后革命时代》,闲坐着看这片子总觉得别扭,直到翻出别人给的烟抽个不停,方才觉得对了路。以前和谷子两个人在542的时候,有晚两个人关着门窗抽了一个晚上,那次我抽得比他还厉害。

最近见到几个旁人眼中彪悍的人犯作,看上去也觉得烦,有人和我说那是因为爱,这个回答让我很释然。不想烦,不爱最好。几年下来我还是以前那样倔,最大的改变大概就是喜欢一个人闷着,懒得说话,而且一看到安静的人就心生好感。

美好先生担心我落到25岁后养猫的地步,其实那是因为现在我没有遭遇“致命的诱惑”,那种炽热而猛烈,不留余地,非如此不可的感情。而我知道,这曾经有过,在我非如此不可的时候。

有人曾说“你要我我就和你一起”。不,谢谢。这不叫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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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 heshihuakai 评论() | 人气()  | 引用() | 推荐 | 保存日志 | 问题日志 | 收藏到网摘 | 返回首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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